当前位置:首页 > 文学理论 > 正文

王夫之的文学理论思想

  1. 王夫之的诗歌理论思想有哪些?

王夫之诗歌理论思想哪些

王夫之(1619年10月7日-1692年2月18日),字而农,号姜斋、又号夕堂,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人。他与顾炎武、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

王夫之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,晚年隐居石船山,著书立传,自署船山病叟、南岳遗民,学界称之为船山先生

王夫之认为作文作诗,必须要带有感情,不能无病呻吟。

王夫之的文学理论思想
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王夫之对于诗歌的基本要求是情感。他认为诗歌创作经由唐诗的巅峰状态发展至宋明以来,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多有偏颇之处。在他看来,诗歌是艺术形式的展示,要以情感为其主要特征,不能以条条框框来约束情感的表达,更不能以其他题材体裁来代替诗歌。王夫之对于模糊诗歌与史书的“诗史”类作品极不推崇。

王夫之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古典诗学理论中诗言情的优良传统,提出要由“心之原声发言而为诗“。诗以道情,道之为言路也。悄之所至,诗无不至。诗之所至,情以之至。情感与诗歌密不可分,然非一切情感皆可人诗。孔子曰:“诗可以兴。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。”作为一位杰出的爱国诗人、思想家、史学家,王夫之非常重视文学社会现实中的作用,诗人应当以饱满的感情注入作品,具有“动人兴观群怨”的作用,应该是紧密相联、互相补充的整体。

促成诗歌起到“兴观群怨”作用的情感在注入文字的过程中,需要处理好两重关系:一为情与景,二为情与声。对于诗歌情景关系,王夫之认为“莫非情者,更不可作景语”。情与景之间不能“彼疆此界“般生硬相连,只有坚守“即景含情”。“景中生情,情中含景,故曰景者情之景,情者景之情也”,“意志而言随”,这样才能达到妙合无垠、浑然一体的上境。

王夫之的文学理论思想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对于情与声,王夫之强调音乐带给诗歌的美感和作用,希望通过感情与声律形成呼应相生,诗歌声律可以与诗人内心的情感律动有机协调。对于那些脱离诗情而株守声律、徒有声腔空架的作品,王夫之则甚为排斥,“诗固不可以律度拘”,认为“声律拘忌,摆脱殆尽,才是诗人举止”。

以下引用一首王夫之的诗歌:

王夫之的文学理论思想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