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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理论已死

  1. 如何从文学理论角度评价唐代诗人白居易十六岁写的《草》?

如何从文学理论角度评价唐代诗人白居易十六岁写的《草》?

诗题“古原送别”颇有意思。草与别情,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“王孙游兮不归,春草生兮萋萋”的名句以来,就结了缘。

但要写出“古原草”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,尤其是要写出新意,仍是不易的。

首句即破题面“古原草”三字。多么茂盛(“离离”)的原上草啊,这话看来平常,却抓住“春草”生命力旺盛的特征,可说是从“春草生兮萋萋”脱化而不着迹,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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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“古原草”而言,何尝不可开作“秋来深径里”(僧古怀《原是秋草》),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。野草是一年生植物,春荣秋枯,岁岁循环不已。“一岁一枯荣”意思似不过如此。然而写作“枯──荣”,与作“荣──枯”就大不一样。如作后者,便是秋草,便不能生发出三、四的好句来。

两个“一”字复叠,形成咏叹,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,三、四句就水到渠成了。

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”这是“枯荣”二字的发展,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。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,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,只要残存一点根须,来年会更青更长,很快蔓延原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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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抓住这一特点,不说“斩不尽锄不绝”,而写作“野火烧不尽”,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。野火燎原,烈焰可畏,瞬息间,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。而强调毁灭的力量,毁灭的痛苦,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,再生的欢乐。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“烧尽”的,然而作者偏说它“烧不尽”,大有意味。

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!诗到此点明“送别”,结清题意,关合全篇,“古原”、“草”、“送别”打成一片,意境极浑成。

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,虽是命题作诗,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,故字字含真情,语语有余味,不但得体,而且别具一格,故能在“赋得体”中称为绝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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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朽只补如下意见:

一丶如何理解诗题。完整的诗题是:《賦得古原草送别》。"赋",是说官方考试还是朋友聚会,命我做诗。"得"是得到一个题目。题目是什么呢,本诗就是"古原草"但要你以古原草为比兴材料,写"送别“这种活动。这才算完整理解了诗题。比如韦应物那首《赋得暮雨送李曹》,也是"赋“,然后"得",得到"暮雨“这题材,要你用这题材送李曹。看看他的诗是不是这么做的:

楚江微雨里,

建业暮钟时。

漠漠帆来重,

冥冥鳥去迟。

海门深不见,

浦树远含滋。

相送情无限,

沾襟比散丝。

我认为对白居易《草》的文学理论评论主要来自于其诗的文学影响。历来文人墨客不乏对草的描写:“王孙游兮不归,春草生兮萋萋。”屈原笔下的草:这草是怀念,是牵挂,是望眼欲穿;“北风卷地白草折,胡天八月即飞雪” 岑参笔下之草,这草是边塞风貌,戍边多艰;“种豆南山下,草盛豆苗稀。” 陶渊明笔下之草,这草是悠然自得,田园风趣。

然而,白居易仅凭一草而腾达,为顾况延誉,由此名声大震,安身立命于长安。据载此诗是白居易十六岁时应考之作,故原题为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

离离原上草,

一岁一枯荣。

野火烧不尽,

春风吹又生。

远方侵古道,

晴翠接荒城。

又送王孙去,

萋萋满别情。

十六岁的他仅凭一首小诗,赢得了久居长安的“许可证”,绝非偶然

他出生时,“诗仙李白”已经去世10年,“诗圣杜甫”也已去世2年。人所共知,“***盛世”不仅是一个物质生活的繁荣,政治稳定的时代,最为后人称道的是一个诗的国度。特别在诗歌方面,这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文化鼎盛时期

时代需要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,时代需要大诗人的存在,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,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安排,他就是为了赶赴这个天意,应时而生,成为千百年后的另一位光彩夺目的巨星。

他出生书香门第,自幼绝顶聪明,五六岁便学写诗,九岁便能够辨别声韵,秉承家学,加之家庭和社会给予他很大的刺激和督促,他青少年时代读书就特别刻苦。

他的一生虽然仕途不顺,但作为一个诗人,他却成就极大,名动朝野,妇孺皆知。他十六岁时,就已经写出不少可以传世的佳作。据说他的诗歌浅显易懂,历史上留下“老妪能解,童子可知”的美谈。

其中最富有盛名的就是那首妇孺皆知,在我们幼童时代都能顺口咏诵的五言律诗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:

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

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
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

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